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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2010年千岛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和优惠政策的通知
各旅游经营单位: 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,根据淳安县物价局淳价[2009]55号文件批复,结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市场营销实际,现将千岛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和优惠政策调整如下: 一、门票设置 千岛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: 旺季(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,下同):150元/人次; 淡季(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,下同):120元/人次。 二、优惠政策 1、千岛湖风景名胜区免票对象 (1)1.2米以下的儿童; (2)旅行社组织团队可以享受的免票对象:带团导游(凭国家导游证)一名、20人以上团队的大客司机(凭驾驶证A1照)一名、随团总经理(凭总经理资格证)一名、境外团队领队(凭领队证)一名; (3)70周岁(含)以上的老人(凭身份证); (4)残疾人(凭县、市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)。 2、千岛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优惠价格和对象 千岛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优惠价格: 旺季75元/人次,淡季60元/人次。 千岛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优惠价格享受对象: (1)身高1.2米至1.5米的儿童; (2)全日制在校学生(凭全日制在校学生证); (3)记者(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)、现役军人(凭军官证或士兵证); (4)年龄在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(凭身份证)。 三、隔日游手续费 10元/人次。 四、执行时间 2010年1月1日起执行。 希各旅游企业接文件后组织工作人员、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门票政策,并与各组团社做好沟通、协调工作,积极开拓市场,促进千岛湖旅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